劉卉
  中國房地產中介領域以及其他網絡交易領域正遭遇信任喪失的危機,虛擬市場充斥著虛假不實的交易信息,任其發展,對電子化網絡系統的影響是毀滅性的,有必要進行國家干預。管制性競爭對凈化二手房交易市場信息披露機制具有重要意義。既往的研究多將規制理解為一種“強制”,較多運用禁止性、限制性、壓迫性等“否定性措施”進行規制,容易忽略規制其實還有其積極的一面——規制性競爭。規制性競爭是結合私法手段和公共權力資源改造競爭市場的一種極為重要的方法。政府或者其他公共權力機構借助公共資源參與規制性競爭,不僅可以壓迫私人企業約束其不正當競爭行為,達到規制目的,還可迅速凈化市場,取得市場效率。二手房網絡房源信息混亂的現象,可以通過讓政府房產信息平臺參與規制性競爭的方式得到治理。規制性競爭表明,政府的權力不僅僅在於強制性地維護一個健康的市場(例如,遏制不正當競爭、壟斷現象),還在於當良性的競爭性市場不存在、且難以透過私人力量迅速形成的時候,政府可以也應當透過優勢的公共資源、按照競爭規則去組建一個競爭性市場,通過自己參與競爭來傳達競爭的規則,達到形成市場的功能——此為規制性競爭最為本質的內涵。  (原標題:規制性競爭可凈化二手房市場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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