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microSD京3月5日電 生老病死都要“跑審批”,人的一生居然需要400多個證?
  今年全國兩會上,不少代表委員集中熱議與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行政審批事項——證多多、辦證難。全國政協委員蘇志佳擬提交全國政協十二屆二次會議一份呼籲緩解“辦證難”的提蒸烤箱案,其中梳理了與人一生相關的形形色色證件、證明400多個。此前在廣州市政協會議上,還有地方政協委員曬出了長達3.8米的“人在證途”畫捲,直陳老百姓辦證的繁冗和不易。
  從生前到死後,要辦的證件隨身碟“一籮筐”
  “為了一張A4紙、一個公章,一份檔案、一個騎縫章,我向單位請了三次假,足足花了三個半天時間才拿到了我的‘單身證明’和‘離婚檔案證明’,這才可以開始買房。”35歲的劉女士因離婚後無房也無子女,為了購買人生中的首套房,她首先就得開出“單身證明”。作為“過來人”,她告訴記者,這張蓋了大紅公章的A4紙來之不易,必須由戶籍所在地向民政部門出具,辦理時要排兩次隊,一次是送檢身份證、戶口本、離婚證等,第二次才是排隊辦理證明。最後拿到手時,民政局的工作人員還提醒她,可能開一張證明還不夠,因為新竹買房子購房納稅、申請貸款、房屋交易每個環節都需要這張“單身證明”,最好要開具三份一模一樣的證明,否則還得再多跑幾次。當劉女士拿著這三份“單身證明”跑去辦理購房手續時,發現還不夠,還需要去離婚所在地的民政局檔案室調閱檔案,併在檔案複印件上再加蓋騎縫章。
  “當時我真的差點暈了,這麼多的證,買個關鍵字廣告房實在太累了……”劉女士說。
  據瞭解,“單身證明”是近年來困擾眾多年輕人的“最奇怪”證件之一。受房地產限購影響,這張全稱名叫《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的文書變得“洛陽紙貴”,甚至有人出於各種不法目的仿製證明。
  準生證、獨生子女證、戶口本、居住證、暫住證、學籍證、繳納社保證明、技術職稱證、結婚證、離婚證、退休證、死亡證明、骨灰存放證……從生前到死後,人的一生要辦的證件“一籮筐”。代表委員說,“門難進、臉難看、證難辦”群眾詬病已久的“機關三大病”,在一些部門仍然存在。
  這些證件、證明對於每一個人來說,既陌生又熟悉。“陌生是因為證太多了,許多人辦過了都不記得,要辦的時候也匪夷所思;熟悉是因為不管你樂不樂意,你必須接觸它、瞭解它。”全國人大代表易風嬌說。
  割個玉米都要辦證,證多且難辦
  今年初,廣州市政協調研發現,與公民日常工作生活相關的各類證件、證明多達400多個,其中最常見的也有103個之多,有的地方連收割玉米、焚燒秸稈都要辦證。辦理這103個常見證件需要經過18個部委局辦,39個處室、中心、支隊和所審批,蓋100多個章,不少證件還需要繳費。更麻煩的是,證件不是想辦就能辦的,需要提交各種證明材料,在不同部門,同一證件、證明材料往往還需要重覆提交,有時連當事人自己都不記得自己辦成一件事到底提交了多少次證件和證明。
  不僅“證多多”,而且辦證難。去年8月,廣州陳女士為了辦個計生證明,來回跑了好幾趟。不統計不知道,一統計嚇一跳:要找8個部門、蓋13個章、經16道手續、至少需19個工作日。
  具體說來,需要夫妻雙方街道、社區居委會、所在單位在生育一孩申請表上蓋章,再由準媽媽在懷孕三個月後去社區醫院抽血、化驗、產檢、辦理圍產卡,參加計生部門一星期只有兩天開放的現場婚育課程取得聽課證,還要在網上答題通過考試,再帶上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聽課證等,回到街道才能取得計生證。
  據瞭解,19天能辦好還是短的,不是每次去都能順利辦成,有時候反反覆復跑幾趟是很正常的。這個流程往往還需要出“打點”辦證的花費,有的異地務工人員回鄉辦證不得不請客、走關係。
  全國政協委員高美琴今年提交的提案之一就是建議取消《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這一“奇怪的證”,取而代之的應當是公安和民政系統的實名信息聯網。她還告訴記者,調研發現,儘管一部分行政審批取消了、下放了,但依然會有另一些新的審批事項冒出來。即使是在老百姓日常生活中,也會發現身邊需要辦證、查證、驗證的情況有“邊減邊增”的新動向。
  “比如近年來房地產市場的限購政策經常微調,某些地方要求非本地戶籍居民在購房前出示各種證書和證明,涉及居住信息、專業技能等級、就業和培訓情況等,以核准其購房資格,這其實是在改革過程中新增加出來的資格審批環節,不僅繁瑣,而且降低了政府辦事效率。”高美琴說。
  為什麼需要這麼多證?
  “證多多”與辦證難現象疊加,不僅讓公眾對一些職能部門不滿意,也損害了公務部門的形象。“辦證難”甚至逼得一些人無奈之下,動了歪心思,辦假證。
  去年,一對外來務工的父母,為了讓孩子能在北京上小學,一番奔波無果後買假圖章辦假證,在交易過程中被抓獲。證再多、再難辦當然不能成為違規違法辦假證的藉口,但需要追問的是,是什麼逼著家長“鋌而走險”?
  “究其原因,是外來工子女上個學要辦的證太多。義務教育本是法律賦予每一個適齡孩子的權利,然而,對於廣大外來工子弟而言,享受這一基本權利卻需邁過重重門檻、提交種種證明。”高美琴說。
  為什麼需要這麼多證?全國人大代表耿學梅認為,有的政府部門還停留在過去“單位制”的框框下,習慣於做任何事都需組織出具相應的證件、證明;再加上當前社會誠信體系缺失和造假的大量存在,有的部門為了規避責任和方便管理,不斷提高群眾辦理業務的門檻,而提高門檻最直接的辦法就是出具各種證件、證明,“證多多”由此而生。(記者葉前 王聖志許曉青 徐海波)
(編輯:SN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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