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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商報訊】(記者 徐恬)我市新的醫療保險辦法1月1日實施,新政策帶來多項利好:醫保繳費比例有變化,整體醫保待遇水平提高。農民工納入地方補充醫療保險,待遇大幅提高;隨遷入戶且無醫療保障的老人,可按月繳費參加醫療保險;地方補充醫療保險年度最高支付限額調整為100萬元,且超過醫保支付“封頂線”後的費用,可由地方補充醫保“兜底”G2000,支付50%的超額費用。
   新醫保辦法對基本醫療保險待遇進行了調整,整體待遇水平提高。具體體現在五個方面:一是增加了可享受門診大病待遇的病種,目前共有7種大病可享大病門診待遇;二是基本醫療保險二檔和三檔參保人,門診統籌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額,由原來的最高800元提高至1000元;三是個人賬戶用於家庭共濟支出“門檻”降低,將個機車借款人賬戶可用於家庭共濟支出的最低餘額要求,由原來的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改為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的5%,僅為原來金額的60%;四是將市外醫療機構的住院起付線,由原來的400元調整為已按規定辦理轉診或備案的為400元,未辦理轉診或備案的為1000元;五是降低自行轉診人員的自付比例,對自行轉診人員到市外定點醫療機構和市外非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的人員,醫療保險報銷時基金支付比例,分別按新辦法規定支付標準的90%、70%支付,個人自付比例減少約10%。
   多年來,我市設立地方補充醫療保險,使得參保人在享受國家規定的基本醫療保險2000多個品種藥品目錄的基礎上,可比國內其他城市的參保人,多享受數百種地方補充辦公室出租醫保藥品目錄。此次我市將地方補充醫療保險基金對大病門診的支付比例,由原來的80%提高到最高90%;地方補充醫療保險基金對已辦理退休手續的參保人住院就醫時,地方補充醫療費用的支付比例,由原來的90%提高至95%。
   以前,對於隨遷入戶本市但在內地沒有參加社保、沒有醫療保障的老人,如果要享受深圳的醫保待遇,要一次性繳納18年的費用,目前約12萬元。新辦法實現了突破:隨遷入戶本市且機車借款沒有按月領取職工養老保險待遇或退休金的老人,參加醫療保險可按月繳費,繳費標準為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1.7%,每月需繳納575元。  (原標題:享受門診大病待遇病種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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